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0  10:29:50    作者: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来源: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点击率: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富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联系(电话:0571-61705523,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劳动路50号,邮编:311400)。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收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按要求及时签收、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及相关工作情况的知悉权。2022年,我局通过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1件因不服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复议(经审理,维持信息公开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评估审查本部门公开信息,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防范泄密风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定期梳理清理重复、过时的信息,及时清理涉敏信息,保障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托于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基础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信息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做到政务透明化。

2. 我局积极运用微信平台发布最新生态环境工作信息,2022年累计通过“富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各类信息424篇。

(五)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与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机制,进一步补齐政府信息发布的短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1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1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1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新进展,但与文件规定、上级部门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需进一步优化,部分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或一般性错别字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强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拓宽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加大数据共享的范围,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梳理公众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等各种需求,整理分析信息需求类型,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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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0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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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富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联系(电话:0571-61705523,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劳动路50号,邮编:311400)。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收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按要求及时签收、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及相关工作情况的知悉权。2022年,我局通过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1件因不服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复议(经审理,维持信息公开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评估审查本部门公开信息,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防范泄密风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定期梳理清理重复、过时的信息,及时清理涉敏信息,保障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托于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基础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信息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做到政务透明化。

2. 我局积极运用微信平台发布最新生态环境工作信息,2022年累计通过“富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各类信息424篇。

(五)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与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机制,进一步补齐政府信息发布的短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1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1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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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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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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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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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7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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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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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新进展,但与文件规定、上级部门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需进一步优化,部分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或一般性错别字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强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拓宽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加大数据共享的范围,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梳理公众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等各种需求,整理分析信息需求类型,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2023年1月20日